在这一时期,社会力量办园方针逐步确立,1992年国务院颁布《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重点提出社会力量办园方向。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2003年通过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我国0~3岁早期教育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倾向突出,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随之显现。数据显示,1992年全国有幼儿园17.25万所,到2002年只剩下11.18万所,锐减了35.19%。至2003年,我国非公办园已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且它们基本上得不到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支持[9],民办园快速发展,但管理体制滞后,得不到国家有效的监管、扶持,其营利性质直接导致了高收费现象。加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各省市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了“分类评估,按质论价”的收费办法,公办园开始收费,打破政府包揽局面,许多城市幼儿园出现互相攀比、收费越来越高的倾向。一些在大城市、办园条件好的幼儿园,每生每月的收费已经上涨至1000~2000元。[10]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已逐渐成为民生热议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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