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墨子的伦理思想与宗教观
《汉书·艺文志》说:“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昭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依《艺文志》所说,墨家学说是从宗庙官守发展而来,尚俭、兼爱、尚贤、尚同、祭祀父祖鬼神均是由此演变而来。
(一)墨子的伦理思想
(1)墨子的尚俭、非乐思想。墨子的尚俭思想表现在节用、节葬、非乐等方面。墨子是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针对儒家的礼制和上层贵族奢侈腐化的生活方式,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的问题。节用、节葬是针对当时现实问题而提出的主张,在游说诸侯前他便有思想准备:“国家贫而语之节用、节葬”[59],因此他坚决反对在国家贫穷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奢华浪费,认为古之明王圣人衣食住行都十分俭朴;他反对厚葬,反对杀人殉葬,反对为君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丧礼,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物质资源,还浪费了人力资源,对死者、生者均无好处。同时,他认为音乐也对人没有什么益处,造钟鼓、琴瑟、竽笙必将劳民伤财。(2)兼爱观。兼爱是墨子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这一论点在先秦乃至后代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他认为,有爱心,则父子相爱,兄弟相爱,君臣相爱,大夫相爱,诸侯间相爱,乃至于天下人相爱;无爱心,则父子相亏,兄弟相亏,君臣相亏,大夫相亏,诸侯间相亏,更不用说天下之人了。[60]因此,墨子反对西周以来宗法贵贱等级的礼制和儒家有等级层次的仁爱,主张无等级差别的兼爱,“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犹有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乎?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61]。墨子认为当时国内的矛盾和国际之间的矛盾其根源是无兼爱之心造成的,因此他认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而从兼爱之心,他自然地提出“非攻”的主张,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是不义的,是无“兼爱”之心造成的。他指出好战的国君发动战争,荒废生产,耗损财物,“百姓死者不可胜数”,而治疗这一病症的医方,便是天下人皆有兼爱之心,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天下则可由大乱到达大治。(3)墨子的义利忠孝观。墨子主张贵义。他所说的义是“有财以分人,有力以劳人”以及“有道以教人”[62]。他说“义,利也”[63],他认为“利”是利他人,是“中万民之利”。《墨子·经说上》曰:“义,志以天下为爱,而能能[善]利之,不必用。”这就是说,义是人心目中认为天下人都是可爱的,而且又能很好地使天下人获利,而不必为己使用。这样的义利观都是站在天下人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的。墨子的“忠”是兴天下之利,为人民打算的行为。由于是兴天下之利、为大众着想,则不能为自身和自家打算。《墨子·经说上》谓:“忠,不利弱子,亥[其]足将入,止容”,其义是说,由于要忠于人民,要利于人民而不利其子,就像大禹那样,其足已将踏入其门,犹有止步而不入的样子。因此墨家的君王之忠是要顺从民意的,君王要顺应民意,就应不利其子,不顾其家,尽忠人民而以利天下。《墨子·经说上》谓:“君,以若名[民]者也”,就是这个意思。墨子的“孝”主要是“利亲”[64]。但应注意的是,墨子的孝与儒家孝的对象只是父母不同,按《墨子·大取》,墨子的“孝”是“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可见墨子的孝亲之“亲”是社会化的扩大化的父母一辈。因此墨子的“孝”与兼爱的观念是一致的。